给老公贷款了想给老公离婚,可这个钱,我又没
您提到贷款虽由您名义贷出但并未个人使用,关于这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需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但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若该贷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对方及债权人无法证明此点,它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为保护自身权益,确保不承担不应有的债务,您可采取以下措施:收集证据证明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归属,确保个人不承担对方个人债务;若对方或债权人提出异议,及时咨询律师并准备应诉,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贷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分担方式如下:首先,尝试以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或已分割,则需双方协议清偿比例;若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双方各自承担的部分。
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微信:51764(谐音 我要请律师)